- 集团主要於中国提供增值服务、金融科技及企业服务、网络广告服务及其他网络相关服务而获得收入。 - 集团主要经营以下业务分部: (1)增值服务:入主要包括提供网络游戏及社交网络服务的收入。网络游戏收入主要包括游戏内虚拟道具销 售收入,而社交网络收入主要包括虚拟产品销售收入,如订购各种网络平台的增值服务,以及归属於社 交网络业务的游戏收入; (2)金融科技及企业服务收入:主要包括提供金融科技及云服务产生的收入。金融科技服务收入主要包括来 自支付、财富管理及其他金融科技服务的佣金。云服务主要按订购或消费基准收费; (3)网络广告收入:主要包括来自媒体广告以及来自社交及其他广告的收入; (4)其他收入:主要来自为第三方制作与发行电影及电视节目、内容授权,商品销售及若干其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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