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状况
集团简介: - 集团股份亦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编号为300919。 - 集团是一家新能源材料公司,主要从事以pCAM(正极活性材料前驱体)为核心的新能源电池材料及新能源 金属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集团的电池材料组合分为四个主要类别,包括镍系材料、钴系材料、磷系材料 及其他创新材料(主要包括钠系材料及锰系材料),而新能源金属产品主要包括镍中间品(如镍生铁及冰镍) 、电解镍以及若干副产品(例如钴及铜)。 - 此外,集团亦从事金属交易(主要涉及采购及销售电解镍)、原材料转售,以及向客户提供合约制造服务。 - 集团的客户主要为新能源材料、电池、汽车及消费电子行业的企业。截至2025年6月底止,集团在中国、 印尼及摩洛哥分别设有四个、三个及一个生产基地,以及分别在印尼及韩国各规划一个生产基地。 - 於2025年10月,集团分别持有印尼三座红土镍矿的51%、48・8%及46・7%权益,亦全资持有 位於中国开阳的一座磷矿(预计完成与国有有限合夥企业订立的增资协议后,集团将持79・4%权益),以 及在阿根廷全资持有一座锂盐矿及另一座锂盐矿49・9%权益(剩馀50・1%的股权将於2026年1月 底前转让予集团)。
业绩表现: - 截至2025年9月止九个月,集团营业额上升10・4%至332・97亿元(人民币;下同),股东应占 溢利下降15・6%至11・17亿元。期内,集团业务概况如下: (一)整体毛利增长6・8%至40・27亿元,毛利率下降0・4个百分点至12・1%; (二)新能源电池材料:营业额增加3・2%至153・08亿元,占总营业额46%。其中,来自镍系材料 营业额减少7・5%至117・16亿元,来自钴系材料、磷系材料及其他创新材料营业额分别增长 42・9%、1・6倍及1・9倍,至25・11亿元、10・58亿元及2357万元; (三)新能源金属产品:营业额增长42・4%至135・89亿元,占总营业额40・8%; (四)其他:营业额下跌23・9%至44亿元,占总营业额13・2%; (五)按地理市场划分:中国内地及中国内地以外地区之营业额分别增加4・2%及17・3%,至 165・89亿元及167・09亿元,分占总营业额49・8%及50・2%; (六)於2025年9月30日,集团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82・74亿元,银行及其他借款为 283・85亿元,另有应付债券及可换股债券7・11亿元及557万元。 - 2024年度,集团营业额上升17・4%至402・23亿元(人民币;下同),股东应占溢利下降 24・7%至14・67亿元。年内,集团业务概况如下: (一)整体毛利增长5・8%至48・42亿元,毛利率下降1・4个百分点至12%; (二)新能源电池材料:营业额下跌23・7%至190・97亿元,占总营业额47・5%。其中,来自磷 系材料营业额增加1・1倍至6・8亿元,来自镍系材料及钴系材料营业额分别减少25・6%及 24・1%,至161・63亿元及22・45亿元,来自其他创新材料营业额为987万元; (三)新能源金属产品:营业额增长3倍至134・83亿元,占总营业额33・5%; (四)其他:营业额上升30・3%至76・42亿元,占总营业额19%; (五)按地理市场划分:中国内地及中国内地以外地区之营业额分别增加10・6%及27・1%,至 223・39亿元及178・84亿元,分占总营业额55・5%及44・5%; (六)於2024年12月31日,集团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100・84亿元,银行及其他借款为 263・27亿元,另有应付债券及可换股债券17・5亿元及9901万元,流动比率为1・4倍( 2023年12月31日:1・8倍),资产负债比率(按计息银行借款、应付债券、应付非控股股东 款项、可换股债券及租赁负债除以权益总额计算)为97・2%(2023年12月31日: 83・2%)
发展概览 - 於2025年10月,集团业务发展策略概述如下: (一)继续与全球的研究机构、工程学者及主要客户合作,开发尖端的、可推动行业发展的技术,务求在行业 趋势中保持市场地位; (二)继续物色机会,以获取额外优质矿产资,并投放资源以扩展海外业务,以及通过吸引顶尖人才支持集团 全球产业基地的快速发展,提升当地的生产、工程、销售、营销及管理能力; (三)利用产业一体化的专长,强化供应链、拓展产业生态系统; (四)致力在研发、制造、供应链管理、质量管控等一体化运营的各个环节推动数字化、自动化及智能技术, 以促进智能化及可持续增长。 - 2025年11月,集团发售新股上市,估计集资净额34・33亿港元,拟用作以下用途: (一)约17・16亿港元(占50%)用於扩大生产及供应链能力; (二)约13・73亿港元(占40%)用於新能源电池材料的研发及数字化推进; (三)约3・43亿港元(占10%)用作营运资金。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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