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状况
集团简介: - 集团股份亦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编号为601865。 - 集团主要在中国生产及销售光伏玻璃,此外,亦生产及销售浮法玻璃、家居玻璃及工程玻璃,并向中国大陆、 日本、新加坡、韩国、台湾、德国及美国等地客户销售产品。集团的光伏玻璃产品主要用於生产晶体硅光伏电 池,以及用作薄膜光伏电池的盖板。
业绩表现: -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截至2025年9月止九个月,集团营业额下降14・7%至124・64亿元(人民币 ;下同),股东应占溢利下跌50・8%至6・38亿元。於2025年9月30日,集团持有货币资金 38・22亿元,短期及长期借款分别为6・96亿元及73・85亿元。 -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2025年上半年度,集团营业额减少27・7%至77・37亿元(人民币;下同), 股东应占溢利下降82・7%至2・61亿元。期内业务概况如下: (一)整体毛利下跌57・3%至10・87亿元,毛利率下降9・7个百分点至14・1%; (二)光伏玻璃:营业额减少28・1%至69・45亿元,占总营业额89・8%,毛利下跌64・2%至 8・55亿元,毛利率下降12・4个百分点至12・3%; (三)家居玻璃:营业额减少15・9%至1・22亿元,毛利则增加8・2%至2086万元,毛利率上升 3・8个百分点至17・1%; (四)工程玻璃:营业额上升2・1%至2・43亿元,毛利减增长3・1倍至8373万元,毛利率大幅提 升25・9个百分点至34・5%; (五)浮法玻璃:营业额下跌84・7%至2800万元,业绩转盈为亏,录得毛损195万元; (六)采矿产品:营业额下跌99・6%至116万元,业绩转盈为亏,录得毛损79・8万元; (七)发电:营业额增加35・4%至2・45亿元,毛利增长52・1%至7530万元; (八)按地区划分,来自中国、亚洲其他国家及地区(不包括中国)、欧洲及北美洲之营业额分别增长 13・9%、14・9%、28・8%及33%,至54・11亿元、12・46亿元、1・07亿元 及9・69亿元,分占总营业额69・9%、16・1%、1・4%及12・5%; (九)於2025年6月30日,集团持有货币资金46・03亿元,短期及长期借款分别为9・45亿元及 72・84亿元。资产负债比率为(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49・2%(2024年12月31日: 49・2%)。 -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2024年度,集团营业额减少13・2%至186・83亿元(人民币;下同),股东 应占溢利下降63・5%至10・07亿元。年内,集团业务概况如下: (一)整体毛利下跌38・3%至28・95亿元,毛利率减少6・3个百分点至15・5%; (二)光伏玻璃:营业额减少14・5%至168・16亿元,占总营业额90%,毛利下跌40・5%至 26・3亿元,毛利率下降6・8个百分点至15・6%; (三)家居玻璃:营业额减少6・1%至3・08亿元,毛利则增加8・7%至4111万元,毛利率上升 1・8个百分点至13・3%; (四)工程玻璃:营业额下降13・8%至5・02亿元,毛利减少42・4%至3619万元,毛利率下跌 3・6个百分点至7・2%; (五)浮法玻璃:营业额下跌17・4%至2・83亿元,毛损收窄18%至1014万元; (六)采矿产品:营业额下降28・5%至3・11亿元,毛利减少57・3%至4914万元,毛利率下跌 10・7个百分点至15・8%; (七)按地区划分,来自中国和亚洲其他国家及地区(不包括中国)之营业额分别下降17%和16・9%, 至142・77亿元和31・09亿元,分占总营业额76・4%和16・6%;而来自北美洲之营业 额则增加2・3倍至11・14亿元; (八)於2024年12月31日,集团持有货币资金52・95亿元,短期及长期借款分别为10・17亿 元及70・92亿元。资产负债比率为(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49・2%(2023年12月31 日:48・1%)。 -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2023年度,集团营业额增长39・2%至215・24亿元(人民币;下同),股东 应占溢利增长30%至27・6亿元。年内,集团业务概况如下: (一)整体毛利增长37・5%至46・93亿元,毛利率下跌0・3个百分点至21・8%; (二)光伏玻璃:营业额上升43・8%至196・77亿元,占总营业额91・4%,毛利增长38・5% 至44・17亿元,毛利率下跌0・9个百分点至22・5%; (三)家居玻璃:营业额减少6・2%至3・28亿元,毛利减少39・8%至3782万元,毛利率下跌 6・5个百分点至11・5%; (四)工程玻璃:营业额下降2・2%至5・83亿元,毛利减少25%至6285万元,毛利率下跌3・3 个百分点至10・8%; (五)浮法玻璃:营业额增加2・2%至3・42亿元,毛损收窄81・8%至1236万元; (六)采矿产品:营业额下降0・9%至4・36亿元,毛利增长10・2%至1・15亿元,毛利率增加 2・6个百分点至26・4%; (七)按地区划分,来自中国、亚洲其他国家(不包括中国)及欧洲之营业额分别增长42・3%、 29・2%及9・4%,至172亿元、37・41亿元及2・29亿元,分占总营业额79・9%、 17・4%及1・1%;而来自北美洲之营业额增加34・5%至3・36亿元; (八)於2023年12月31日,集团持有货币资金66・16亿元,短期及长期借款分别为19・14亿 元及66・55亿元。资产负债比率为(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48・14%(2022年12月 31日:56・67%)。 -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2022年度,集团营业额增长77・4%至154・61亿元(人民币;下同),股东 应占溢利微增0・1%至21・23亿元。年内,集团业务概况如下: (一)整体毛利增长10・3%至34・13亿元,毛利率下跌13・4个百分点至22・1%; (二)光伏玻璃:营业额上升92・1%至136・82亿元,占总营业额88・5%,毛利增长25・5% 至31・9亿元,毛利率下跌12・4个百分点至23・3%; (三)家居玻璃:营业额减少8・1%至3・5亿元,毛利减少46・3%至6284万元,毛利率下跌 12・8个百分点至18%; (四)工程玻璃:营业额下降16・3%至5・96亿元,毛利减少64・3%至8385万元,毛利率下跌 18・9个百分点至14・1%; (五)浮法玻璃:营业额下跌14・9%至3・35亿元,业绩由毛利转为毛损,录得毛损6800万元; (六)采矿产品:营业额增长5・6倍至4・39亿元,毛利增长1・7倍至1・05亿元,毛利率下跌 33・5个百分点至23・8%; (七)按地区划分,来自中国、亚洲其他国家(不包括中国)及欧洲之营业额分别增长89・3%、64%及 17・9%,至120・86亿元、28・96亿元及2・1亿元,分占总营业额78・2%、 18・7%及1・4%;而来自北美洲之营业额减少31・7%至2・5亿元; (八)於2022年12月31日,集团持有货币资金29・32亿元,短期及长期借款分别为30・95亿 元38・89亿元。资产负债比率为(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56・67%(2021年12月31 日:41・19%)。 -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2021年度,集团营业额上升39・2%至87・13亿元(人民币;下同),股东应 占溢利增长30・2%至21・2亿元。年内,集团业务概况如下: (一)整体毛利增长16・3%至30・93亿元,毛利率下跌7个百分点至35・5%; (二)光伏玻璃:营业额上升36・3%至71・22亿元,占总营业额81・7%,毛利增长8・3至 25・42亿元,毛利率下跌9・2个百分点至35・7%; (三)家居玻璃:营业额上升16・6%至3・81亿元,毛利增长47・6%至1・17亿元,毛利率上升 6・5个百分点至30・7%; (四)工程玻璃:营业额增长34・1%至7・11亿元,毛利增长66%至2・35亿元,毛利率上升 6・4个百分点至33%; (五)浮法玻璃:营业额上升4・2倍至3・94万元,毛利增加5・4倍至1・53亿元,毛利率上升7个 百分点至38・8%; (六)采矿产品:营业额增长4%至6635万元,毛利增长6・1%至3802万元,毛利率上升1・1个 百分点至57・3%; (七)按地区划分,来自中国、亚洲其他国家(不包括中国)及北美洲之营业额分别增长43・4%、 31・5%及44・1%,至63・85亿元、17・66亿元及3・66亿元,分占总营业额 73・3%、20・3%及4・2%;而来自欧洲之营业额则减少5・8%,至1・78亿元; (八)於2021年12月31日,集团持有货币资金28・43亿元,银行贷款为41・38亿元。资产负 债比率为(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41・19%(2020年12月31日:41・02%)。 -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2020年度,集团营业额上升30・2%至62・6亿元(人民币;下同),股东应占 溢利增长1・3倍至16・29亿元。年内,集团业务概况如下: (一)整体毛利增长92・1%至29・13亿元,毛利率增加15个百分点至46・54%; (二)光伏玻璃:营业额上升39・4%至52・26亿元,占总营业额83・5%,毛利增长1・1倍至 25・82亿元,毛利率增加16・5个百分点至49・4%; (三)家居玻璃:营业额下降2・9%至3・27亿元,毛利减少6・5%至8845万元,毛利率减少1个 百分点至27・1%; (四)工程玻璃:营业额增长17・6%至5・31亿元,毛利增长48・9%至1・48亿元,毛利率增加 5・9个百分点至27・9%; (五)浮法玻璃:营业额下降55・8%至7565万元,毛利增加14・2%至2427万元,毛利率增加 19・7个百分点至32・1%; (六)采矿产品:营业额增长28・5%至6378万元,毛利增长23・8%至3585万元,毛利率减少 2・2个百分点至56・2%; (七)按地区划分,来自中国及亚洲其他国家(不包括中国)之营业额分别增长34・1%及39・9%,至 44・52亿元及13・43亿元,分占总营业额71・1%及21・5%;而来自欧洲、北美洲及其 他地区之营业额则减少9・5%、13・3%及10・2%,至1・89亿元、2・54亿元及 2334万元; (八)於2020年12月31日,集团持有货币资金15・9亿元,银行贷款为21・53亿元。资产负债 率为(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41・02%(2020年12月31日:51・95%)。 -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2019年度,集团营业额上升56・9%至48・07亿元(人民币;下同),股东应 占溢利增长76・1%至7・17亿元。年内,集团业务概况如下: (一)整体毛利增长82・6%至15・17亿元,毛利率增加4・4个百分点至31・6%; (二)光伏玻璃:营业额上升78・8%至37・48亿元,占总营业额78%,毛利增长1・1倍至 12・32亿元,毛利率增加5・2个百分点至32・9%; (三)浮法玻璃:营业额上升9・1%至1・71亿元,毛利下跌11・2%至2126万元,毛利率减少 2・8个百分点至12・4%; (四)家居玻璃:营业额上升1%至3・36亿元,毛利增长4・4%至9455万元,毛利率增加0・9个 百分点至28・1%; (五)工程玻璃:营业额增长14・1%至4・51亿元,毛利增长2%至9941万元,毛利率减少2・6 个百分点至22%; (六)采矿产品:营业额下跌14・6%至4963万元,毛利则增长8・4%至2896万元,毛利率增加 12・4个百分点至58・4%; (七)按地区划分,来自中国、亚洲其他国家(不包括中国)、北美洲之营业额分别增长56・5%、 58・4%及2・5倍,至33・2亿元、9・6亿元及2・92亿元,分占总营业额69・1%、 20%及6・1%;而来自欧洲之营业额则减少8・5%至2・09亿元; (八)於2019年12月31日,集团持有货币资金6・13亿元,银行贷款为23・1亿元。。 - 2018年度,集团营业额上升2・2%至30・4亿元(人民币;下同),股东应占溢利下跌4・3%至 4・11亿元。年内业务概况如下: (一)整体毛利减少4・2%至7・91亿元,毛利率下降1・8个百分点至26%; (二)光伏玻璃:营业额上升3・4%至20・96亿元,占总营业额69%,经营溢利减少7・2%至 5・6亿元; (三)家用玻璃:营业额上升3・6%至3・33亿元,占总营业额11%,经营溢利增加9・9%至 8801万元; (四)建筑玻璃:营业额增长33・2%至3・96亿元,占总营业额13%,经营溢利增加37・1%至 9489万元; (五)浮法玻璃:营业额下跌46・9%至1・57亿元,占总营业额5・2%,经营溢利下跌66・5%至 2262万元; (六)矿产品:营业额上升73・5%至5810万元,经营溢利上升3・4倍至2561万元; (七)按地区划分,来自中国、亚洲其他国家(不包括中国及日本)及欧洲之营业额分别增长15・7%、 1・6%及34・4%,至20・97亿元、5・35亿元及2・28亿元,分占总营业额69%、 17・6%及7・5%;来自日本及北美洲之营业额则分别下跌72・4%及52・4%,至7073 万元及8291万元,分占总营业额2・3%及2・7%; (八)於2018年12月31日,集团之银行结馀及现金为4・99亿元,借款总额为16・29亿元,资 产负债比率(总负债除以总权益)为89・54%(2017年12月31日:83・23%)。 - 2017年度,集团营业额上升0・8%至29・75亿元(人民币;下同),股东应占溢利下跌29・1% 至4・3亿元。年内业务概况如下: (一)整体毛利减少24%至8・26亿元,毛利率下降9・1个百分点至27・8%; (二)光伏玻璃:营业额下跌5・6%至20・27亿元,占总营业额68・1%,毛利减少31・6%至 6・04亿元,毛利率下降11・3个百分点至29・8%; (三)浮法玻璃:营业额减少2・4%至2・95亿元,占总营业额9・9%,毛利增加4・4%至6749 万元,毛利率上升1・6个百分点至22・9%; (四)家居玻璃:营业额上升17・7%至3・22亿元,占总营业额10・8%,毛利微跌0・4%至 8012万元,毛利率下降4・5个百分点至24・9%; (五)工程玻璃:营业额增长50・5%至2・97亿元,占总营业额10%,毛利增加28・1%至 6920万元,毛利率则下降4・1个百分点至23・3%; (六)采矿产品:营业额上升24・9%至3348万元,毛利增加19・4%至579万元,毛利率则减少 0・8个百分点至17・3%; (七)按地区划分,来自中国、欧洲及北美洲之营业额分别增长10・7%、35・9%及91・3%,至 18・13亿元、1・7亿元及1・74亿元,分占总营业额60・9%、5・7%及5・9%;来自 日本及亚洲其他国家(不包括中国及日本)之营业额则分别下跌36・5%及20・7%,至2・56 亿元及5・26亿元,分占总营业额8・6%及17・7%; (八)於2017年12月31日,集团之银行结馀及现金为8・74亿元,借款总额为10・72亿元,资 产负债比率(总负债除以总权益)为83・23%(2016年12月31日:51・02%)。 - 2016年度,集团营业额上升1・3%至29・51亿元(人民币;下同),股东应占溢利增长39・7% 至6・06亿元。年内业务概况如下: (一)整体毛利上升27・3%至10・87亿元,毛利率亦上升7・5个百分点至36・8%; (二)光伏玻璃:营业额下降0・6%至21・47亿元,占总营业额72・8%,经营溢利上升19・4% 至8・82亿元; (三)家居玻璃:营业额上升12・2%至2・73亿元,经营溢利上升44・2%至8043万元; (四)工程玻璃:营业额增加5・9%至1・97亿元,经营溢利上升57%至5404万元; (五)浮法玻璃:营业额上升4・7%至3・03亿元,经营溢利增长3・5倍至6463万元; (六)采矿产品:营业额下跌21・3%至2680万元,经营溢利下降55・5%至485万元; (七)按地区划分,来自中国及亚洲其他国家之营业额分别上升3・1%及5・4%,至16・37亿元及 6・64亿元,分占总营业额55・5%及22・5%;而来自日本、欧洲及北美洲之营业额则分别下 跌0・5%、27・2%及1・5%,至4・04亿元、1・25亿元及9100万元,分占总营业额 13・7%、4・2%及3・1%; (八)截至2016年12月31日,集团已安装了合共18・4兆瓦分布式光伏系统; (九)於2016年12月31日,集团之银行结馀及现金为7・21亿元,借款为3・35亿元。 - 2015年度,集团营业额上升2・8%至29・14亿元(人民币;下同),股东应占溢利增长10・5% 至4・34亿元。年内业务概况如下: (一)整体毛利减少8%至8・54亿元,毛利率亦下降3・5个百分点至29・3%; (二)光伏玻璃:营业额上升4%至21・61亿元,占总营业额74・2%,经营溢利下跌3・9%至 7・38亿元; (三)家居玻璃:营业额减少3%至2・43亿元,经营溢利下跌10・8%至5579万元; (四)工程玻璃:营业额增加33・9%至1・86亿元,经营溢利上升2%至3442万元; (五)浮法玻璃:营业额减少18・3%至2・89亿元,经营溢利下降79・5%至1425万元; (六)采矿产品:营业额增长2・1倍至3404万元,业绩亦转亏为盈,录得经营溢利1089万元; (七)按地区划分,来自中国、亚洲其他国家及北美洲之营业额分别上升3・5%、25・1%及52・6% ,至15・87亿元、6・3亿元及9241万元,分占总营业额54・5%、21・6%及 3・2%;而来自日本及欧洲之营业额则分别下跌10・5%及31・6%,至4・06亿元及 1・71亿元,分占总营业额13・9%及5・9%;; (八)截至2015年12月31日,集团已安装了合共8・1兆瓦分布式光伏系统,将分布式光伏系统总发 电容量提升至18・4兆瓦; (九)於2015年12月31日,集团之银行结馀及现金为9・22亿元,借款为9・32亿元。 - 2014年度,集团营业额上升29・5%至28・33亿元(人民币;下同),股东应占溢利增长 92・8%至3・93亿元。年内业务概况如下: (一)整体毛利增加56・1%至9・28亿元,毛利率亦上升5・6个百分点至32・8%。於2014年 12月31日,集团拥有及营运七台生产玻璃原片的熔炉,其中五台用作制造超白光伏玻璃原片,每日 最高总产能为2290吨,其馀则用作制造浮法玻璃,每日最高总产能为1200吨; (二)光伏玻璃:营业额增加44・5%至20・78亿元,占总营业额73・4%,经营溢利亦增长 93・7%至7・69亿元。年内,销量增加35・9%至6954万平方米,平均售价亦上升 6・3%至每平方米29・89元; (三)家居玻璃:营业额上升12・7%至2・51亿元,经营溢利增加14・9%至6253万元。年内, 销量上升13・1%至672万平方米,平均售价下跌0・3%至每平方米37元; (四)工程玻璃:营业额增加38・1%至1・39亿元,经营溢利上升1・3%至3376万元。年内,销 量增长54・9%至269万平方米,平均售价下跌10・8%至每平方米52元; (五)浮法玻璃:营业额下跌16・8%至3・54亿元,经营溢利下降37・1%至6948万元。年内, 销量减少8・5%至31万吨,平均售价减少9%至每吨1135元; (六)采矿产品:营业额大幅增长48倍至1102万元,然而经营亏损则扩大86倍至604万元; (七)按地区划分,来自中国、日本、亚洲其他国家与欧洲之营业额分别增长22・2%、1・6倍、 9・2%及16・9%,至15・34亿元、4・53亿元、5・04亿元及2・51亿元,分占总营 业额54・1%、16%、17・8%及8・8%;北美洲营业额则下降4・9%至6056万元,占 总营业额2・1%; (八)於2014年12月31日,集团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1・41亿元,借款总额为9亿元,流动比率 为0・88倍(2013年度:1・01倍),资产负债比率(即总负债除以总权益)为54・3% (2013年度:57・7%);平均存货周转天数为49日(2013年度:53日)。
发展概览 - 於2015年11月,集团业务发展策略为提升生产效率、拓展海外市场、增强研发能力,以及开发新产品( 如厚度在2・8毫米以下的光伏玻璃),并计划於安徽省兴建年加工产能为960万平方米的光伏玻璃加工设 施,预期将於2017年上半年投入营运。 - 2015年11月,集团发售新股上市,估计集资净额8・8亿港元,拟用作以下用途: (一)约4・05亿港元(46%)用於在2017年第二季前於越南设立海外光伏玻璃生产及加工生产设施 ; (二)约1・51亿港元(17・2%)用於在2016年底前在中国浙江省嘉兴新建一条加工产能为580 万平方米的复合玻璃加工设施线; (三)约8530万港元(9・7%)用作与研发新产品及购买新设备有关的费用; (四)约8000万港元(9・1%)用於改造及升级一台现有光伏玻璃熔炉,预期於2016年第一季开工 ; (五)约7300万港元(8・3%)用於新建一个15兆瓦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预期将於2016年上 半年竣工; (六)约8530万港元(9・7%)供作营运资金。 - 2021年10月,集团以不超过36・5亿元人民币收购安徽大华东方矿业及安徽三力矿业全部权益连股东 贷款,该等公司於安徽凤阳拥有两个矿区面积合计0・4297平方公里的石英岩矿。2022年2月,收购 代价调整为33・44亿元人民币。 - 2022年8月,集团以33・8亿元人民币投得位於安徽省凤阳县的玻璃用石英岩矿采矿权,出让年限为自 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24年(含基建期),矿区面出让面积1・113平方公里,开采规模为630万吨/ 年,其中玻璃用石英岩为500万吨/年,原岩为130万吨/年。
股本变化 - 2015年11月,以每股2・1港元,发行及配售4・5亿股H股上市。 - 2019年2月,以每股2元人民币,发行1・5亿股A股於上海上市。 - 2020年6月,以每股29・57元人民币,发行8455万股A股。 - 2021年2月,拟发行不多於7600万股H股。
可换股债券及票据 - 2019年4月,拟发行不超过本金额14・5亿元人民币之六年期可转换为新A股债券。
股本分类 股数 ------------------------------- 有限制流通A股 1,248,165,147 无限制流通A股 448,028,107 H股 450,000,000 ------------------------------- 总股本 2,146,193,254
派送纪录
财政年度 事项 除净/生效日期 公布日期 (月/年) (日/月/年) (日/月/年) ------------------------------------------------ 12/2024 中期息人民币 0.13 - 27/08/24 12/2023 末期息人民币 0.38 或港元 0.417319/06/24 26/03/24 12/2023 中期息人民币 0.238或港元 0.259401/11/23 28/08/23 12/2022 不派末期息 - 27/03/23 12/2022 中期息人民币 0.23 或港元 0.253926/10/22 25/08/22 12/2021 不派末期息 - 21/03/22 12/2021 不派中期息 - 09/08/21 12/2020 末期息人民币 0.15 或港元 0.18 24/05/21 29/03/21 12/2020 中期息人民币 0.065 或港元 0.07414/10/20 04/08/20 12/2019 不派末期息 - 17/04/20 12/2019 中期息人民币 0.027 或港元 0.0328/11/19 26/08/19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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