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簡介 |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经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函[2000]136号”文件批复,由西安博通资讯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组织形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发起人股东包括西安交通大学产业(集团)总公司、新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计算机软件产业推进中心、谢晓、张敬朝、赵桂霞等自然人。公司于2000年7月16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6101012110210。
公司分别于2014年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4月23日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名称,同意公司名称由“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代码和股票简称不变。公司于2014年5月29日完成了公司名称变更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注册号为610132100012194的《营业执照》。
2001年3月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施每10股送1股(每股人民币1元)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36,780,000.00元增加至40,458,000.00元。
2004年3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4]25号文核准,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每股8.26元的发行价格,向社会公开发行了面值为1元的社会公众股2,200.00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62,458,000.00元。2005年4月15日,自然人股东赵桂霞、舒燕伶和孟进娥与西安交通大学产业(集团)总公司(简称“产业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三人持有的本公司5342634自然人股(占总股本8.55%)协议转让给产业集团。转让完成后,赵桂霞、舒燕伶和孟进娥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产业集团持有公司150525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10%;王卫东、于雷、邬树新、刘斌和郭征旭与西安经发国际实业有限公司(简称“经发国际”)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五人持有的公司4457563自然人股(占总股本7.14%)协议转让给经发国际。转让完成后,王卫东、于雷、邬树新、刘斌和郭征旭不再持有公司股份,经发国际持有公司44575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4%。
2006年2月22日和3月6日,新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谢晓、郭俊香与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经发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8,496,180、4,851,000、644,160股协议转让给经发集团。转让完成后,新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谢晓、郭俊香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经发集团持有本公司13,991,3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40%。
2006年2月28日和3月10日,产业集团、张敬朝、胡养雄与上海昊太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昊太”)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342,634、2,919,510、330,000股(占总股本的13.76%)协议转让给上海昊太,转让完成后,张敬朝、胡养雄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产业集团持有本公司9,709,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5%,上海昊太持有本公司8,592,1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6%。上述转让完成后,经发集团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年7月10日经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06年度完成,四家非流通股股东经发集团、产业集团、上海昊太、经发国际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按每10股流通股送1.3股的比例支付非流通股的流通权对价,共计支付2,860,000.00股。其中对于未明确表示同意参加股改并承担相应对价安排的非流通股股东西安计算机软件产业推进中心、李台元、王进芝、魏霞云,由经发集团代其支付对价。
根据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西中法执民字第21-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08年1月18日将本公司股东产业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3,120,000股股份划转至产业集团的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该股份性质由国有法人股变更为法人股。本次股权司法划转完成后,产业集团持有本公司5,903,52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9.46%;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持有本公司3,12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99%。根据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西证执字第102-2号、103-2号、104-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09年3月23日将本公司股东产业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3,120,000股股份划转至产业集团的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该股份性质由国有法人股变更为法人股。该3,12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股权司法划转完成后,产业集团持有本公司2,783,520股(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6%;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持有本公司3,328,583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12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8,5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3%。
根据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西证执字第102-3号、103-3号、104-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10年3月17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本公司股东西安交通大学产业(集团)总公司之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的申请,将西安交通大学产业(集团)总公司所持本集团的2,783,520股股份全部划转至西安康桥后勤产业有限公司名下,该2,783,520股仍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有关文件,经审核通过,公司股东上海昊太、经发经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西安计算机软件产业推进中心、李台元、王进芝、魏霞云等七位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分别所持有的本公司3,122,900股、3,120,000股、3,120,000股、2,022,900股、1,152,319股、366,814股、165,000股从2008年1月28日开始流通,合计13,069,933股有限售条件股份解除限售条件,使有限售的流通股减至24,528,067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增加至37,929,933股,但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有关文件,经审核通过,公司股东上海昊太、经发经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共三位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分别所持有的本公司3,122,900股、1,022,455股、3,120,000股,从2009年5月4日开始流通,合计7,265,355股有限售条件股份解除限售条件,使有限售的流通股减至17,262,712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增加至45,195,288股,但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有关文件,经审核通过,公司股东上海昊太持有的本公司1,738,96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解除限售条件,从2009年9月15日开始流通,使有限售的流通股减至15,523,752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增至46,934,248股,但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规定,经审核通过,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西安康桥后勤产业有限公司所持有本集团的2,783,520股从2010年4月9日开始流通,使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减至12,740,232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增至49,717,768股,但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本公司因2008年、2009年、2010年连续三年亏损,2011年5月16日起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2012年4月21日公司披露了2011年年度报告,201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872,819.97元,2012年4月25日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送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经审核通过,6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同意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通知》(上证公字〔2012〕24号),决定同意公司股票自2012年7月3日起恢复上市流通。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总股本为62,458,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12,740,232.00股,占总股本的20.40%;无限售条件股份49,717,768.00股,占总股本的79.60%。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3月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数量127,8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经发集团持有的该部分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集团的控股股东为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集团实际控制人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股东大会是本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决议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监事会对公司行使监督职能。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集团有四家分公司: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山东分公司、成都分公司、南京分公司;有三家控股子公司: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以下简称“城市学院”)、西安博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通科技”)、北京国电博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电”);一家联营公司:西安博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捷科技”)。
本公司注册地址为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未央路130号凯鑫大厦,办公地址为:西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东区火炬路3号楼10层C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