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團採用不同投票權架構,股本分為A類股份及B類股份,除保留事項(包括修訂組織章程大綱或細則;修改 任何類別股份所附的權利;委任、選舉或罷免任何獨立非執行董事;委任、選舉或罷免集團核數師以及集團主 動清盤或解散)外,每股A類股份持有人可於股東大會的任何決議案投10票,而B類股份持有人則每股可投 一票。 - 集團主要從事銷售人工智能軟件、銷售軟件平台及相關服務、銷售軟硬一體產品及相關服務、AIDC服務以 及有關人工智能技術的研發活動。各業務板塊分別為: (1)生成式AI:包括模型訓練、微調及推理服務業務; (2)傳統AI:包括智慧城市、智慧商業與智慧生活的非生成式AI; (3)智能汽車:包括駕駛員監測系統(DMS)、運營管理系統(OMS)、近場感知技術與座艙大腦。 - 因受中國法律法規限制,集團透過合約安排控制合併聯屬實體,並獲取其產生的所有經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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