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團為香港首個專注於酒店業的固定單一投資信託,初步重點為位於亞洲的已落成酒店。現時酒店組合包括香 港朗廷酒店、香港康得思酒店及香港逸東酒店,均位於九龍區。 - 完成重組後,集團透過附屬公司擁有及控制該等酒店,該等酒店將繼續由鷹君集團的成員公司營運及管埋。根 據總租賃協議,租期為自上市日期起計14年。此外,根據酒店管理協議,酒店由酒店管理人(為鷹君另一間 全資附屬公司)管理,自上市起計初步為期30年,可選擇續期10年,其後可由各方互相協定再續期10年 。 - 集團由鷹君(00041)分拆,以朗廷酒店投資及朗廷酒店投資有限公司聯合發行的股份合訂單位方式上市 ,每個股份合訂單位由三部分組成: (1)一個朗廷酒店投資單位; (2)由託管人-經理發行,與單位「掛勾」可轉讓為朗廷酒店投資有限公司的特定普通股中的實益權益;及 (3)由託管人-經理發行的每個信託單位必須與一股已明確識別的優先股相繫或者「合訂」,優先股並無任 何派息及其他分派的權利,但於集團清盤或朗廷酒店投資終止時,則按面值贖回優先股。 - 信託單位與普通股及優先股數目必須各自相等,股份合訂單位將在聯交所採用單一報價。信託的期限為80年 減一天,屆滿時信託會被終止,股份合訂單位持有人將有權獲得與其持有的單位掛勾的普通股的實物分派。 - 信託託管人-經理為朗廷酒店管理人有限公司,為鷹君(00041)之全資附屬公司。 - 分派政策:託管人-經理須將從朗廷酒店投資收取的普通股股息、分派及任何其他款項,作出100%的分派 ,每半年分派一次。 - 於基金單位上市期間,基金單位持有人無權要求管理人贖回其基金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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