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團為澳門娛樂及娛樂場博彩設施的擁有者。集團擁有兩項主要物業:(1)澳門置地廣場:其為集合酒店、 娛樂場及豪華購物中心的綜合設施,位於澳門半島中心地帶;(2)澳門漁人碼頭:為於澳門半島外港並集合 博彩、酒店、會議及娛樂的海濱綜合設施。 - 集團業務包括在以上物業的兩個主要娛樂場,即澳門置地廣場內的法老王宮殿娛樂場及位於澳門漁人碼頭的巴 比倫娛樂場向澳博(00880)提供博彩服務;以及經營物業內的酒店、娛樂及休閒設施。 - 集團並無持有澳門政府規定於澳門經營娛樂場博彩及其他機會博彩遊戲的批給或轉批給,乃根據服務協議就澳 博(集團的最大客戶)營運的該等娛樂場提供博彩服務,大部分收益於過往及預期將繼續依賴透過澳博產生的 博彩服務收入,集團與澳博攤分博彩收入及虧損總額。此外,亦與博彩中介人合作,彼等為該等娛樂場帶來貴 賓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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