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團主要業務為擁有及投資於賺取收入之酒店,服務式住宅及商用物業,以及從事物業發展及投資證券。 - 基金目標:投資於香港之酒店物業。 - 物業組合:初步為位於香港之五項酒店物業,分別為富豪機場酒店、富豪香港酒店、富豪九龍酒店、富豪東方 酒店及麗豪酒店。於2023年12月31日,物業組合包括除五項初步酒店物業外,集團於香港亦擁有另外 四間酒店物業,全部均以「富薈酒店」品牌命名,管理合共4900間客房。 - 基金管理人為富豪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為富豪國際(00078)之全資附屬公司,負責富豪產業信託之投資 及融資策略、資產增值、收購及出售政策,以及酒店物業之整體管理。 - 受託人為德意志信託(香港)有限公司,為德意志銀行之全資附屬公司。 - 分派政策:根據信託契約,富豪產業信託在任何情況下均須確保於每個財政年度分派予基金單位持有人之總款 項不得少於富豪產業信託可供分派收入總額之90%。每年分派兩次股息,即截至6月30日及12月31日 止六個月期間之分派,預期中期及末期分派將分別於每年11月底及5月底支付。 - 於基金上市期間,基金單位持有人無權要求管理人贖回其基金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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