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1月,集團以總代價3790萬美元(約2.96億港元),向獨立第三方收購一架全新之 Falcon 900EX客機,以作擴充集團之私人噴射客機包機業務之運載能力。收購代價將以內部資源 及外部融資撥付。2010年5月,收購事項已告終止,終止收購事項將引致損失約2374萬元。 - 2008年3月,集團以總代價11.08億元,向主要股東劉承霖收購位於中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巴音郭楞 蒙古自治州若羌縣13.54平方公里探礦專營權區之銅、錫及多種金屬資源,初步估計佔該項目資源之 20%。代價其中3.08億元以現金支付,餘額則由集團以每股$8.0,向劉承霖發行1億股新股支付。 - 2008年4月,集團擬以總代價5.4億元向獨立第三方明權,出售位於香港中環夏愨道美國銀行中心地面 及地庫全層。 - 2008年5月,集團以轉讓六份許可證之方式,向主要股東劉承霖收購蒙古西部更多有關煤炭、黑色金屬及 有色金屬資源之採礦及探礦專營權區,收購事項之名義代價為1美元,惟集團須於收購完成後以貸款票據向劉 承霖支付煤炭資源每噸2港元,及特定質量及類型之相關黑色金屬資源和有色金屬資源之當時國際市價 0.5%。此外,在探礦工作及商業開採工作後,集團須於每季末支付進一步之開採款項。收購事項將集團所 擁有之蒙古西部專營權區由約66,000公頃擴大至26.3萬公頃。 - 2008年6月,集團控股股東劉丞霖透過旗下全資附屬公司新疆凱禹源礦業與若干地質局就20億噸煤炭資 源,於中國新疆富蘊縣喀姆斯特地區成立兩家合營企業,根據各自之合營企業,新疆凱禹源礦業與地質局將分 別擁有80%及20%之權益。集團預期將透過新疆凱禹源礦業於每個項目所佔80%之中,直接或間接投資 於項目中20%權益,此外,集團亦須按合營企業下所佔之煤炭資源,向劉丞霖支付每噸12元的煤炭資源費 用;9月,集團決定收購新疆凱禹源礦業25%權益(相等於每個項目之20%權益),總代價為1.5億元 人民幣。2009年1月,新疆凱禹源礦業已取得政府批准增加其投資總額,由2億元人民幣增至7億元人民 幣,增加投資總額可促使新疆凱禹源礦業與兩家地質局進行投資4億元人民幣於兩個項目之事宜。集團將就新 疆凱禹源礦業之額外已驗資股本中25%之份額而支付1250萬元人民幣,以及投入2500萬元人民幣。 - 2008年9月,集團成立之財團在競投蒙古政府石油勘探區塊Ergel第12區之國際投標中成功奪標, 該石油區塊約為118萬公頃(約11,828平方公里),位於毗鄰內蒙古之東戈壁盆地。財團乃由集團及 控股股東劉丞霖所組成,並分佔20%及80%權益,財團預計於未來5年就勘探及其他相關開支之最低承諾 約5277美元,惟不包括生產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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