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團控股股東為中國財政部,主營業務為不良資產經營,金融服務及資產管理和投資。 - 不良資產經營業務包括收購處置和收購重組類兩種業務模式: (1)收購處置類業務是指按帳面原值的一定折扣收購不良債權資產,在資產分類的基礎上進行價值提升,然 後尋機出售或通過其他方式實現債權回收,從而獲得收益; (2)收購重組類業務是指根據不良債權資產實際狀況及風險程度實施債務重組,資產整合或企業重組的手段 ,並與債務人達成債務重組協議,並獲取重組收入; 另亦通過債轉股、以股抵債、追加投資等方式獲得債轉股資產,通過改善債轉股企業經營提升債轉股資產價值 ,再主要通過資產置換、併購、重組和上市等方式退出,實現債轉股資產增值。 - 金融服務包括證券及期貨、金融租賃及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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