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10月,聯交所已知會集團暫不根據上市規則第6﹒01A(2)(b)(i)條而行使權利將集 團除牌,視乎集團向證監會呈請之進一步發展,並可能在適當情況下,於較後階段根據上市規則第6﹒01A 條行使其權利。集團業務營運方面,儘管合營夥伴對管理業務的方式意見不一,惟集團仍奮力維持其健康管理 業務(經營運動及保健會所)與醫療及健康業務(經營眼睛護理及眼鏡產品零售店)。婦產科業務方面,由於 持牌醫生非法終止其服務合約,而集團未能覓得替代,該業務已戛然而止,集團正向該名醫生追討賠償。資產 管理業務方面,規模亦大幅縮減。集團將適時調整發展策略及業務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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