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2月,集團向銳康藥業(08037;由集團持有19﹒62%權益)提出股票交換建議以收購其 他股東餘下權益,基準為每4股銳康藥業現有股份可換5股集團新股份及每1000份購股權換1股集團新股 份,完成後,集團擬維持銳康藥業上市地位。2016年4月,股票交換建議基準修訂為每2股銳康藥業股份 可換7股集團新股份及每500份購股權換1股集團新股。5月,共有57﹒85%銳康藥業股份接納要約, 集團持有銳康藥業權益增至77﹒27%,並將發行13﹒3億股新股,佔其經擴大後已發行股本 33﹒74%。同月,集團減持銳康藥業2﹒27%權益至75%,以恢復銳康藥業最低公眾持股量。 - 2016年5月,集團以8880萬元向持45%權益之SPV收購一間醫院項目公司18%股權,並以 8950萬元出售SPV全部45%權益。該附屬公司除了醫院項目公司的權益外,還在中國持有護老院 20%權益、醫院升級之醫療項目,以及與旅客、養生及養老區相關之發展項目。預期事項將帶來90萬元虧 損。 - 2016年6月,集團以7915萬元(相等於每股$2﹒3)收購新銳醫藥(06108)3436萬股股 份,佔其已發行股本9﹒9%。代價以1415萬元現金及發行本金6500萬元之兩年期承兌票據支付。 - 2016年12月,集團以8797萬元(相等於每股$0﹒3848)出售旗下銳康藥業(08037) 2﹒29億股予新銳醫藥(06108),佔其已發行股本29%。集團現持有銳康藥業62﹒5%權益。 2017年3月,集團已完成以3336萬元出售8670萬股銳康藥業股份予新銳醫藥,而餘下出售事項不 獲集團股東大會通過,故出售餘下1﹒42億股銳康藥業股份之事項部分遂告終止。 - 同月,集團向新華通訊頻媒(00309)股東提出全面收購要約,每股新華通訊頻媒股份及每100份新華 通訊頻媒購股權可分別換取4股及1股集團股份,並擬維持新華通訊頻媒之現有業務及上市地位。2017年 3月,要約修訂為每股新華通訊頻媒股份及每份新華通訊頻媒購股權,可分別換取9股及4股集團股份,故集 團將發行最多130﹒33億股,佔經擴大後已發行股本66﹒65%。2017年7月,由於要約不獲集團 股東大會通過,要約遂告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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