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2月,集團建議資本重組,每二十股每股面值$0﹒05之已發行股份合併為一股,註銷每股合併 股份$0﹒99至$0﹒01,產生之進帳2﹒37億元將轉撥至集團實繳盈餘帳。 - 2009年5月,集團以9億元向副主席兼主要股東陳明英女士收購Legstrong Construction & Investment 75%權益連7﹒51億元股東貸款,代價中 3﹒5億元以發行可換股債券支付。Legstrong從事物業投資及發展業務,持有一幅位於澳門何鴻燊 博士大馬路南灣湖畔地區之土地,面積4669平方米,擬用作發展住宅物業;2012年2月,雙方簽訂終 止契據,買賣協議宣告終止。 - 2009年6月,集團以2296萬元出售大同集團(00544)7億股股份,佔其已發行股本約 16﹒79%,預期出售之累計虧損約2960萬元,包括金融資產重估儲備撥回公平值虧損3576萬元。 - 2009年7月,集團發行2億元可換股債券予中國星投資(00764),以抵銷墊付貸款。 - 2009年10月,集團控股股東中國星投資(00764)以每股$0﹒2配售3﹒2億股集團股份,佔集 團已發行股本17﹒33%。完成後,中國星投資持集團權益將由29﹒79%減至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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