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團主要從事藥品研究、開發及商業化。集團之總部設於北京,主要向中國的製藥商提供技術及服務。集團之 收入主要來自技術轉讓;提供藥品開發服務及臨床研究服務。 - 集團藉著將多項藥品項目技術轉讓之方式轉讓予獨立第三方,另有一項藥品項目轉讓予關連人士,從而產生收 益。藥品項目一經轉讓後,其生產權將完全屬於該承讓人。 - 集團的技術平台可大致分為兩大類,即藥品實體開發及藥品傳遞系統。藥品實體開發方面,集團已開發六個技 術平台,目的包括減少副作用及提高療效。藥品傳遞系統方面,集團已開發七個技術平台,目的為提高安全性 及令服用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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