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3月,主要股東富唯以每股$0.025,出售集團全部16.92億股(佔已發行股本 19.59%),其中8.46億股(佔已發行股本9.79%)售予另一主要股東黃文軒。完成後,富唯不 再持有集團權益,而黃文軒持有集團權益增至19.72%。 - 2017年11月,主要股東黃文軒以8521萬元(相等於每股$0.05)出售集團全部17.04億股 予董事鄧有聲,佔集團已發行股本19.72%。出售完成後,黃文軒不再持有集團權益,而鄧有聲持有集團 權益由4.17%增至23.89%。鄧有聲及集團主要股東Shareholder Value Fund合共將持有集團53.62%權益,故鄧有聲並以每股$0.055向餘下集團股東提出收購建議 (不包括Shareholder Value Fund所持權益),涉資最多2.2億元。完成後,鄧有 聲擬維持集團之現有業務及上市地位。12月,每股要約價由$0.055增至$0.05781。2018 年2月,共有25.4%股份接納要約,鄧有聲持有集團權益增至54.96%,故鄧有聲及 Shareholder Value Fund共持有集團84.7%權益。7月,集團宣布鄧有聲於 2018年5月至7月期間減持集團8.56億股(佔已發行股本9.91%),完成後,鄧有聲持 有集團權益將減至45.06%,故鄧有聲及Shareholder Value Fund合共持有集團 權益減至74.79%,恢復最低公眾持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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