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3月,主要股東富唯以每股$0﹒025,出售集團全部16﹒92億股(佔已發行股本 19﹒59%),其中8﹒46億股(佔已發行股本9﹒79%)售予另一主要股東黃文軒。完成後,富唯不 再持有集團權益,而黃文軒持有集團權益增至19﹒72%。 - 2017年11月,主要股東黃文軒以8521萬元(相等於每股$0﹒05)出售集團全部17﹒04億股 予董事鄧有聲,佔集團已發行股本19﹒72%。出售完成後,黃文軒不再持有集團權益,而鄧有聲持有集團 權益由4﹒17%增至23﹒89%。鄧有聲及集團主要股東Shareholder Value Fund合共將持有集團53﹒62%權益,故鄧有聲並以每股$0﹒055向餘下集團股東提出收購建議 (不包括Shareholder Value Fund所持權益),涉資最多2﹒2億元。完成後,鄧有 聲擬維持集團之現有業務及上市地位。12月,每股要約價由$0﹒055增至$0﹒05781。2018 年2月,共有25﹒4%股份接納要約,鄧有聲持有集團權益增至54﹒96%,故鄧有聲及 Shareholder Value Fund共持有集團84﹒7%權益。7月,集團宣布鄧有聲於 2018年5月至7月期間減持集團8﹒56億股(佔已發行股本9﹒91%),完成後,鄧有聲持 有集團權益將減至45﹒06%,故鄧有聲及Shareholder Value Fund合共持有集團 權益減至74﹒79%,恢復最低公眾持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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