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金目標:持有及投資中國的商業物業,以及從事物業發展與相關活動,基金不得從事房地產以外之業務。   - 物業組合:於2018年6月,集團的物業組合涵蓋寫字樓、零售、服務式公寓及酒店物業業務;寫字樓物業     組合包括北京東方廣場東方經貿城及重慶大都會東方廣場商廈;零售物業組合包括兩個分別位於北京東方廣場     及重慶大都會東方廣場的購物中心;服務式公寓物業組合包括由北京東方君悅大酒店客房所改造的服務式公寓     ;酒店物業組合包括4家五星級酒店,即北京東方君悅大酒店、成都天府麗都喜來登飯店、瀋陽麗都索菲特酒     店及重慶海逸酒店。   - 主要股東匯賢控股為長實地產(01113)之附屬公司。   - 基金管理人為滙賢房託管理有限公司,由中信証券國際、長實地產及ARA Asset     Management分別持有40%、30%及30%權益,管理人費用為每年物業收入淨額之1%。   - 受託人為德意志信託(香港)有限公司。   - 分派政策:管理人的政策為於上市日期至2011年12月31日期間以及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財     政年度分派相等於可供分派收入的100%之款項,而其後於每個財政年度分派可供分派收入至少90%予基     金單位持有人。無論如何,分派比例不可少於90%。基金每年分派兩次股息,分別於每年11月底及6月底     支付。   - 於基金單位上市期間,基金單位持有人無權要求管理人贖回其基金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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