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團於2021年4月由李氏大藥廠(00950)分拆上市,主要從事研究、開發及商業化眼科藥物。 - 集團於廣州市南沙擁有佔地7600平方米的生產設施,其包括5條生產線,年產能為250萬支多劑量滴眼 液、600萬支單劑量滴眼液、40萬隻無菌凝膠及400萬支外用凝膠。 - 於2020年4月,集團的產品管線如下: (1)乾眼症藥物:包括環孢素A眼凝膠(為集團核心產品之一,是一種水凝膠製劑,現正進行III臨床試 驗,預期將於2021年第4季提交新藥申請)、RGN-259(是用於治療中重度乾眼症的滴眼液 )、環孢素A╱瑞巴派特眼凝膠(是一種具有抗炎及穩定淚膜的組合眼膠)及IC-265(通過與I ACTA訂立許可協議,集團可在大中華地區及若干東南亞國家使用與其相關的專利及專有技術,其是 用於治療乾眼症及葡萄膜炎的滴眼液); (2)濕性老年黃斑部病變藥物:包括PAN-90806(通過與PanOptica訂立獨家許可協議, 集團可於大中華地區、韓國及若干東南亞國家對其進行開發及商業化,該產品是一種可減少侵入性注射 並維持視力穩定性的新型滴眼液,亦可用於治療糖尿病黃斑水腫)及TAB014(通過與東曜藥業 (01875)訂立獨家許可協議,集團可在中國將其商業化並用於治療與血管新生相關的眼病); (3)糖尿病黃斑水腫藥物:ZK002(是一種具有抑制炎症及血管液體滲漏的蛋白質,亦可用於治療增生 性糖尿病性視網膜病變及翼狀胬肉); (4)近視藥物:NVK-002(通過與Nevakar訂立許可協議,集團可在大中華區、韓國及若干東 南亞國家使用該產品,其是一種外用眼部溶液,可用於控制兒童及青少年的近視); (5)其他眼疾藥物:ZKY001(為集團核心產品之一,是用於治療角膜上缺損的滴眼液)、 Resolv ER(通過與與Kato Pharmaceuticals訂立許可協議,集團可在 大中華地區及若干東南亞國家開發、商業化及利用含尿素或尿素衍生物的眼科藥品(包括但不限 Resolv ER),該產品用於治療玻璃體黃斑粘連)、IC-270(另一款透過IACTA許 可協議引進的藥物,其用於治療過敏性結膜炎)、NTC010(是用於預防及治療白內障手術相關炎 症及感染的滴眼液)及NTC014(是用於治療中重度細菌性結膜炎適應症的滴眼液); (6)仿製藥物:包括7種用於治療青光眼的藥物(貝美前列素、貝美素噻嗎洛爾、拉坦前列素、拉坦噻嗎、 曲伏前列素、曲伏噻嗎及鹽酸左倍他洛爾)、2種用於治療其他眼科疾病的藥物(包括用於治療過敏性 結膜炎的鹽酸依匹斯汀及用於治療眼部真菌感染的納他黴素)以及3種用於眼科手術及診斷療法的藥物 (包括用於眼表麻醉的鹽酸丙美卡因、用於手術前後眼周及眼表消毒的聚維酮碘及用於診斷角膜擦傷、 角膜潰瘍及皰疹性角膜感染的熒光素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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