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金目標:投資於商用物業組合。 - 基金管理人為泓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為ESR Group Limited之全資附屬公司,負責集團之 投資及融資策略、該等物業之資產提升、收購及出售政策,以及該等物業之整體管理。 - 受託人為匯豐機構信託服務(亞洲)有限公司。 - 分派政策:將於每個財政年度向基金單位持有人分派相等於泓富產業信託年度可供分派收入100%之款項。 根據信託契約,泓富產業信託在任何情況下均須確保,於每個財政年度分派予基金單位持有人之款項不得少於 泓富產業信託年度可供分派收入之90%。每年分派兩次股息,即截至6月30日及12月31日止六個月期 間之分派。 - 於基金單位上市期間,基金單位持有人無權要求管理人贖回其基金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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